1院校简介
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本科)
院校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57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11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30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7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2个北京市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6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下设文学院、历史学院、政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技术系、初等教育学院、良乡校区基础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学院等19个院系以及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本科专业50个。各类学生总数28,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人,博士研究生人,硕士研究生4,人,成人教育学生11,人,外国留学生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人,在1,名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人数人,副高职称人数人,博士人,硕士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3.8%。目前学校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在校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5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项目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3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7人,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4人,北京市特聘教授29人,北京市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7人,北京市拔尖创新人才26人,北京市创新团队建设计划22个,北京市科技新星31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人。学校另有55名教师荣获曾宪梓高师教师奖、霍英东青年教师教学奖和科研奖。
学校在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截至目前,学校共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北京市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29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20部、国家级精品教材5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33部;学校共有2名教授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3名教授获得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年我校成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学校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含合作项目),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68项。学生在挑战杯、数学建模与计算机应用竞赛、电子竞赛、英语演讲等国家级及北京市级比赛中均获得了多项奖励。高层次人才培养效果显著,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6项,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7项。
学校设有90余个研究所(中心),建有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十一五”以来,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3项,“”计划项目及子课题19项,“”计划合作项目1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第二单位)、北京市科学进步奖7项,省部级以上奖励55项,科研项目总经费.65万元。编辑出版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语文导报》、《中学语文教学》、《高教研究》、《教育艺术》等。
学校占地约1,亩,建筑总面积约68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条件优良,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总资产67,余万元。校图书馆收藏各类图书文献.7万册(件),馆藏基础雄厚,是全国文献资料骨干馆之一。学校建有数字校园建设中心,稳定、完善、高效的校园网络已全面开通。此外,还建有国家级标准塑胶运动场、体育馆、羽毛球馆、游泳池等体育运动场地。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目前已同31个国家和地区的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同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意大利威尼斯大学、秘鲁皮乌拉大学和纽约州立布法罗大学等5所国外院校合作开办了孔子学院。同澳大利亚福林德斯大学联合培养了七届名教育硕士。年至年10月,共派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人次进行转学分课程学习或带薪实习。年至今,参加国外访学、培训进修、国际会议的教师达1,人次左右,学生余人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院校之一,每年接收长短期留学生2,人左右。
首都师大附中、首都师大附属育新学校等附属学校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基地,首都师大附中是北京市首批市级重点中学和示范性高中校。
2院校在所院校的排名
综合实力第83名;其中人才培养第88名;科学研究第84名。教师水平:第73名。教师绩效:第77名。新生质量:第名。毕业生质量:第84名。
3院系及专业设置
本科类
哲学哲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理学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统计学工学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艺术学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美术学类、美术学、设计学类年在内蒙古理科、文科录取的最高分及最低分公示
5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3号文件)精神,结合首都师范大学实际情况,现制定《首都师范大学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以下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小学教育(美术)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物理学、信息工程(光电信息)、地理科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录音艺术;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电气信息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信息)等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类、舞蹈学、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等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心理学、地理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
5.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法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
6.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宜就读法学、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小学教育(英语)、小学教育(音乐)等专业。
7.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师范类各专业以及教育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
8.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就读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等专业。
四、其它
患有非常见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者,录取与否及限报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6收费项目
我校学费标准为:文理科专业5元/年;外语类专业6元/年;艺术类专业8—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元。以上费用标准以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7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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