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考虑患者的既往抗结核治疗史,尤其是氨基糖苷类和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治疗史;
2.需要考虑本地区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和方案,以及药敏结果中一线和二线抗结核药物的耐药情况;
3.方案应该至少包括4种有效或者基本有效的抗结核药物
4.药物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而定;
5.注射剂(氨基糖苷类和卷曲霉素)至少使用6个月,且痰培养阴转后至少使用4个月;
6.治疗疗程应为痰菌阴转后至少1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总疗程约为24个月,广泛耐药肺结核总疗程约为30个月
7.患者全疗程均接受直接面视下督导治疗(DOT);
8.根据可重复性和可靠性高的药物的药敏试验结果指导治疗,乙胺丁醇、链霉素和第4、5组药物的药敏试验的可重复性和可靠性不高,这些药物的药敏试验结果不能完全反映药物有效还是无效,不宜根据这些药物的药敏试验结果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9.要及时、合理的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减少治疗中断的危险性,并预防由于严重不良反应造成的病死率增加。
医院高孟秋主任医师(
主任医师高孟秋新浪微博)的讲课幻灯,对高主任表示感谢!高孟秋简介:从事结核病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十余年,积累了大量结核病及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经验,,尤其对抗结核药物引起的毒副反应的处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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