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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用人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宁办法〔〕13号)的规定,广宁县司法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3名,其中普通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辅助管理(执法)岗位辅助执法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①专业技术普通雇用人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②辅助管理(执法)雇用人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法学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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