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宁办法〔〕13号)的规定,广宁县司法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3名,其中普通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辅助管理(执法)岗位辅助执法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①专业技术普通雇用人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②辅助管理(执法)雇用人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法学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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